财务科基本工作制度
财务科基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财务科的工作以国家的财务法律、法规、制度、规章、财经政策及税法等为依据,以《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为行业规范,开展医院的财务工作。
二、财会人员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活动,严守财会人员职业操守,敢于同一切经济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财务科应按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对医院财务实行“医药分开”、“收支两条线”的财务核算管理办法,杜绝和抵制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切经济业务。
四、医院财务科的工作范围、职能:
(一)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薄,进行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审核、归类、制单、复核、记账、编制报表及债权债务的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的归集、保管工作。
(二)门、急诊与住院收费管理和核算工作。
(三)医疗物价管理工作。
(四)药品及物资采购工作。
(五)信息统计工作。
(六)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工作。
(七)固定资产、存货的核算与管理及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医疗机构财务预、决算的编报工作。
(九)会计核算报表及分析工作。
(十)依法申报纳税工作。
(十一)参加医疗机构经济活动的调研、论证和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十二)进行医疗机构财务活动分析及决策咨询服务。
(十三)制定医疗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十四)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五、财务数据、信息属于医院的核心机密,财务科的工作人员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对外透露、散布,违者追究其责任。
六、财务科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财务科长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全科同志应团结协作,服从安排,认真履行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七、财务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各级行政部门的各种检查、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加强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