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教学师资准入条件
一、各科室护理带教老师准入条件
1、带教老师应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热爱教学工作,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具有一定的带教水平。
2、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护理人员语言行为服务规范,与科室同事关系融洽,无病人投诉。
3、带教老师应为各科室护理骨干人员,护理业务熟练,临床操作能力较强,参加护理部及科室的各级培训及考核,考核成绩优异,能够较好的承担教学任务。
4、教学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能够进行有效沟通。
5、带教老师具备条件:为科室N2级以上护士、大专学历。
二、专科护士培训老师准入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N2级以上护士、院外培训获得专科护士证。
2、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作风严谨、临床经验丰富。
3、熟练掌握专科技能和有较高的专科理论知识水平。
4、有良好的教学方法及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护理部教学师资准入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在科室承担带教工作。
2、有良好的教学方法及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3、掌握本专业国内护理新进展。
4、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5、参加过院外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或进修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