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设备科是在院长领导下,依据相关法规行使管理职能、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工程技术部门。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三、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仪器设备和相关软件,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制定购置计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如:论证、采购、供应、调配、处置等资产和物流管理;仪器设备安装、集成、调试、临床验收、维修、计量、预防性维护等工程管理与技术支持。
四、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执行。
五、根据医院制定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六、负责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使用操作人员的工程技术培训,开展应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收集反馈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可疑不良事件,保障设备安全、使用安全、及所获临床医学信息(数据、图形、图像)的有效性。
七、规划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包括人才队伍、设施与环境、技术服务内容、科研与教学等),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医学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质。
八、据实制定购物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采购;对计划外物品须按先申请、后审批、再执行的程序办理。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效益,保障设备的完好率。
信息设备科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