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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条例》精神 管好用好“救命钱” — 我院组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1-04-21 15:21:55 作者: 医保办公室 谢玉宇 阅读次数: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将于2021年5月1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作好《条例》在医院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全院职工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我院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了《条例》的培训和解读。

培训会上,分管副院长李晓荣首先就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南医保发【2020】25号关于印发《南充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营山县医疗保障局营医保发【2021】11号关于印发《打击“假病人”、“假病历”、“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山县医疗保障局营医保发【2021】12号关于印发《全县打击医保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3个文件进行了解读。

随后,副院长李晓荣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对相关主体的职责要求,医保基金使用的原则、监督管理部门及方法,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微信图片_20210421151217_副本.jpg

副院长李晓荣强调,《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时代来临,用法律而不再用医保协议约束医保服务行为,必将使我国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各医疗保障局会同卫健、公安、市监等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将成为常态,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认真领会《条例》,将执行《条例》上升到政治高度,规范服务行为,管好用好“救命钱”,保证我院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领会《条例》精神 管好用好“救命钱” — 我院组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员培训

2021-04-21 医保办公室 谢玉宇 浏览: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将于2021年5月1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作好《条例》在医院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全院职工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我院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了《条例》的培训和解读。

培训会上,分管副院长李晓荣首先就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南医保发【2020】25号关于印发《南充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营山县医疗保障局营医保发【2021】11号关于印发《打击“假病人”、“假病历”、“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山县医疗保障局营医保发【2021】12号关于印发《全县打击医保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3个文件进行了解读。

随后,副院长李晓荣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对相关主体的职责要求,医保基金使用的原则、监督管理部门及方法,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微信图片_20210421151217_副本.jpg

副院长李晓荣强调,《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时代来临,用法律而不再用医保协议约束医保服务行为,必将使我国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各医疗保障局会同卫健、公安、市监等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将成为常态,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认真领会《条例》,将执行《条例》上升到政治高度,规范服务行为,管好用好“救命钱”,保证我院医保基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