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步实施、协同作业”——我院精神科成功完成调科搬迁
按照“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中有关精神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的功能定位和要求,进一步规范精神科临床科室设置,明确各科室发展定位,经院科管理层研究决定,将第二住院大楼四楼增设为“精神康复科”,重点打造精神康复管理特色,将六楼改设为“急性精神障碍科(PICU)”,集中收治精神科急危重症患者,同时也利于满足疫情时期新入院患者隔离留观和分类安置的管理规定。
搬迁前期的筹备工作,精神科片区及相关科室均制定了详实的预案,相继多次召开了主任护士长动员会及医护患沟通会,分工协作完成了相应病区的环境改造、物资准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医护调配等工作。
4月15日搬迁日的早晨7点,副院长李晓荣、陈思宇及护理部、质控办领导早早来到搬迁现场,追踪工作部署,强调安全管理要点。
各科室医护人员全员到岗,紧密配合、分工明确。整个搬迁过程均由每个科室的医生或护士全程护送,到达新病房之后由科室负责人会确认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房和病床位置,并对其进行有效指导和后续安排。
本次搬迁工作在院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帮助下,各科室的团结协作下,井然有序的进行,保障了搬迁过程中的顺利和安全,体现了我院上下一心的强大凝聚力,并处处做到了“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安全为目标”,充分展现了精神科医护人员不辞辛苦、默默付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