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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3 11:52:36 作者: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阅读次数:

国卫办医函〔2016〕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种后勤部卫生局,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战勤计划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办公厅(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保障组卫生处,委(局)属委(局)管医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举办主题为“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的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吴佳乐、张萌 
  联系电话:010-68792196、68792200     
  传  真:010-6879220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医政司 孟庆彬 
  联系电话:010-59957680 
  传  真:010-59957684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系人:医疗管理处 付连尚  
  联系电话:010-66886583 
  传  真:010-66886446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16年8月18日

 

“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 
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 
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紧密结合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推动卫生计生、中医药和军队卫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进一步树立卫生计生、中医药和军队卫生系统良好形象;组织对红军老战士进行慰问、体检和义诊,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实际行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对国家和省级重点贫困县进行义诊全覆盖,促进健康扶贫。完善义诊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的义诊工作机制和模式。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3日至10日,9月3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题 
  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 
  四、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3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下同)、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武警部队医院,下同),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 
  (二)义诊服务红军老战士。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要与当地民政、人民武装部等部门沟通,了解当地红军老战士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安排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主动为红军老战士进行体检、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 
  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模式,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指导有关医疗机构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含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与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与居家养老、有相关需要的红军老战士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提供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要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救助等之间的联动机制,并适当减免医疗费用,减轻红军老战士费用负担。 
  (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和军队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县级医院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各专家要完成县级医院本专业住院患者的疑难重症会诊,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 
  (四)贫困地区进行义诊。地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组派医疗队,到辖区或驻地各国家、省级贫困县进行义诊,包括开展公共场所义诊、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 
  (五)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糖尿病、高血压等领域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六)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每个地级市每天要组织2-4场,每个县域每天要组织1-2场。 
  (七)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八)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组织国家医疗队,赴红军长征沿线部分地方开展义诊。 
  (九)医疗服务进军营。军队及武警部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为部队官兵、老干部和军人家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支援武警部队卫生队的地方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开展义诊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相关大单位卫生部门要从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提高群众获得感的高度,组织好义诊活动。要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对义诊活动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各有关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所在、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于9月13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9月30日前报送义诊活动总结。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于9月13日前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四)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探索有针对的、科学有效的义诊活动周长效机制,将其作为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内容,做成服务百姓的响亮品牌。  
   
附件

 

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省(区、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参加义诊的医疗机构数量

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数量

参加义诊药(剂)师数

参加义诊护士数

义诊

人次

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次数

参加大讲堂群众人次

发放宣传材料

收住院人次

住院患者义诊手术台次

减免患者费用(元)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合计

院士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合计

 

总计

红军老战士

 
                         

 

   

 

       

说明: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报送本辖区中医医疗机构义诊活动情况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关于举办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2016-08-2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

国卫办医函〔2016〕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种后勤部卫生局,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战勤计划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办公厅(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保障组卫生处,委(局)属委(局)管医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举办主题为“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的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吴佳乐、张萌 
  联系电话:010-68792196、68792200     
  传  真:010-6879220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医政司 孟庆彬 
  联系电话:010-59957680 
  传  真:010-59957684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系人:医疗管理处 付连尚  
  联系电话:010-66886583 
  传  真:010-66886446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16年8月18日

 

“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 
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 
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紧密结合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推动卫生计生、中医药和军队卫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进一步树立卫生计生、中医药和军队卫生系统良好形象;组织对红军老战士进行慰问、体检和义诊,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实际行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对国家和省级重点贫困县进行义诊全覆盖,促进健康扶贫。完善义诊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的义诊工作机制和模式。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3日至10日,9月3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题 
  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 
  四、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3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下同)、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武警部队医院,下同),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 
  (二)义诊服务红军老战士。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要与当地民政、人民武装部等部门沟通,了解当地红军老战士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安排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主动为红军老战士进行体检、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 
  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模式,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指导有关医疗机构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含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与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与居家养老、有相关需要的红军老战士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提供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要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救助等之间的联动机制,并适当减免医疗费用,减轻红军老战士费用负担。 
  (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和军队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县级医院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各专家要完成县级医院本专业住院患者的疑难重症会诊,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 
  (四)贫困地区进行义诊。地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组派医疗队,到辖区或驻地各国家、省级贫困县进行义诊,包括开展公共场所义诊、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 
  (五)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糖尿病、高血压等领域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六)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每个地级市每天要组织2-4场,每个县域每天要组织1-2场。 
  (七)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八)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组织国家医疗队,赴红军长征沿线部分地方开展义诊。 
  (九)医疗服务进军营。军队及武警部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为部队官兵、老干部和军人家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支援武警部队卫生队的地方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开展义诊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相关大单位卫生部门要从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提高群众获得感的高度,组织好义诊活动。要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对义诊活动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各有关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所在、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于9月13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9月30日前报送义诊活动总结。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于9月13日前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四)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探索有针对的、科学有效的义诊活动周长效机制,将其作为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内容,做成服务百姓的响亮品牌。  
   
附件

 

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省(区、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参加义诊的医疗机构数量

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数量

参加义诊药(剂)师数

参加义诊护士数

义诊

人次

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次数

参加大讲堂群众人次

发放宣传材料

收住院人次

住院患者义诊手术台次

减免患者费用(元)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合计

院士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合计

 

总计

红军老战士

 
                         

 

   

 

       

说明: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报送本辖区中医医疗机构义诊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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