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公室是我院负责医保物价管理、业务办理的行政职能科室。目前科室有职工5人,其中医保办公室主任1人(副高职称),报账员3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物价员1人(副高职称)。医保办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院医疗保险及物价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医保物价政策。
三、根据医保物价政策有关文件,制定全院医疗保险及物价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并及时修订完善。
四、督导检查各科室医保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整改。
五、收集各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完善申报资料及时向市医保局申报。
六、按要求公示医保物价政策及收费标准等并动态调整。
七、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保物价政策的培训指导及就医群众的咨询宣传工作。
八、配合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加强医保病人的管理,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报销工作,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正当权益。
九、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强化对各项运行指标的动态监管,保证医保物价政策的准确执行,确保我院医保物价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热情接待并积极处理参保人员的来信、来访、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