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身心医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一、预算绩效管理定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对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进行系统考核、评估、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绩效考核、预算绩效评估、预算绩效分析、预算绩效改进、预算绩效激励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管理循环过程,绩效管理过程,既是对部门、决策者的检验过程,还是对全院战略、管理体制的检验过程。
二、预算绩效管理的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系统中,决策者和执行者全部参与进来,各级领导和群众通过沟通的方式,将全院的战略、各部门及领导的职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以及预算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通过协作、协调,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全院共同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从而实现全院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
三、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全院各部门预算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保证和促进医院预算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设置部门及职责
1.医院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
2.由全院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执行预算。业务部门在执行财政预算资金时,要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终,对每笔预算资金执行情况汇总上报财务,并注明每笔资金的用途、去处。
3.纪检办负责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对跟踪情况过程写出跟踪情况报告。
4.内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例行审计,特别是对财政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并写出审计报告。
5.将跟踪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报院务会和党委会审查。
6.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预算绩效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执行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报院务会和党委会通过。
7.财务根据审计结果、纪检跟踪情况报告、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绩效评价结果以3:3:4的权重得出最终考核分数,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8.年终,由财务科写出预算绩效管理自评报告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