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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身心医院胰岛素泵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5 12:02:29 作者: 阅读次数:

 南充市身心医院(采购人),拟对胰岛素泵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yy202301019

2.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身心医院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3.采购人:南充市身心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南充市身心医院采购胰岛素泵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采购包。(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南充市身心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零配件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零配件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3.2 供应商须承诺: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其零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采购文件2023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邮箱844509005@qq.com报名获取报名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发送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留加盖公司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115:0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充市身心医院营山县锦程街99号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十、询价地点南充市身心医院科教综合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身心医院

址:营山县锦程街99号

联系人:于建军。

联系电话:0817-8281818

 

南充市身心医院胰岛素泵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3-11-25 浏览:

 南充市身心医院(采购人),拟对胰岛素泵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yy202301019

2.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身心医院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3.采购人:南充市身心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南充市身心医院采购胰岛素泵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采购包。(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南充市身心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零配件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零配件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3.2 供应商须承诺: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其零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采购文件2023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邮箱844509005@qq.com报名获取报名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发送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留加盖公司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115:0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充市身心医院营山县锦程街99号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十、询价地点南充市身心医院科教综合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身心医院

址:营山县锦程街99号

联系人:于建军。

联系电话:0817-828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