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培训
培训会议由副院长兼医务科长胡延毅主持,他指出,该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对医疗文书的书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领悟,医院将对《条例》学习情况组织考核。
业务副院长李晓荣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了解读,他围绕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规定,结合处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例,以案释法,强调参训人员要精进业务、善于沟通、坚守原则,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最后,李晓荣副院长强调,通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大家要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我院也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